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乞许郑珙潘温卿等任满日各特与再任奏绍兴三十年三月七日 北宋 · 秦国康懿长公主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一五○、《宋会要辑稿》帝系八之三七(第一册第一八一页)
女夫郑珙见添差两浙东路安抚司参议官,男潘温卿见任在京宫观端卿、清卿各在外宫观,粹卿添差两浙东路马步副都总管婺州驻劄。
欲候今任满日各特与再任。
粹卿身分请受与依已降指挥,于上供经制钱物内支给。
乞不从吴国长公主陈请恩例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二月 北宋 · 贺允中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九八五、《宋会要辑稿》帝系八之三六(第一册第一八○页)
伏睹吴国长公主劄子,乞长女夫郑珙转行两官,特与升擢,诏从其请。
臣窃详所奏,即非用本家合得恩例陈乞,却创自拟定官职,仍乞特与行下,显是过有侥求,未合公议。
昔汉馆陶公主为子求郎,明帝止赐之金,而不从所求。
盖自古帝王谨惜名器,皆如是也。
今吴国有请,若从其自先指定特与之,则予夺轻重不出于陛下。
而此例一开,其将何以禁塞?
望追还已降指挥,以称陛下力行公道之意。
康郡主潘氏夫郑珙右承事郎 南宋 · 张扩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一九五、《东窗集》卷一三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七三二五
敕具官某:尔以才华,联姻肺腑,参稽旧典,用涣湛恩。
其增一官,勿忘钦慎。
吴端孙珰二人除授宜寝疏绍熙元年四月 南宋 · 刘光祖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三一五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八五、《宋代蜀文辑存》卷六九
臣猥以非才,待罪宪府,仅踰两月,数纠官邪,一一蒙陛下主张施行,臣之感奋,自惟陨身不足为报。
近者窃见陛下潜邸琐隶吴端带御器械,谏臣三入章疏,陛下御笔批出:可依已得旨挥。
缘此,寿皇潜邸人孙珰亦萌意干求,转行观察使
给事中封还诏旨,御笔又令书读。
旬日之间,叠此二事,人言藉藉,仰议圣明。
臣职弹劾,应臣寮不安分守,侥求无厌者,正在弹劾之科。
吴端、孙珰辄敢踰分干请,臣不即时弹劾,已是职事不修。
窃缘谏臣、后省既已有言,不须臣更入文字。
今来以二琐隶之故,而使给谏论奏不行,侥倖大启,又勤人主亲批训止,事体异常,臣若喑默不言,岂不仰孤陛下任使?
臣谓天下至大,所以统临而维持之者不过恃主权之尊、纲纪之严、名器之重,执此三者守而勿失而已矣。
今以吴端、孙珰微琐小人,而属鞬之任,职躐等威,廉车之选,班为侍从,使军功武力之士、戚里勋旧之臣或耻与之列,或羞居其下,其为名器,不已轻乎?
谏臣论列,后省封驳,是其职所当然,今乃重改二人之除授,而轻违给谏之本职,其为纲纪,不已亏乎?
人主之威,天也,天岂可渎?
而小人无识,祈恩求宠,遂令人主命令既轻,及至臣寮有言,又屈陛下手笔训谕,其为主权不既亵乎?
是二事者,可谓一举而三失矣。
臣若不言,为负陛下,言而不行,又增人主之一失,是臣所深惧也。
然臣断然有所控奏者,臣伏观《绍兴圣政》,讲筵所祗应人以经进书推恩,内门下后省私名允中进义副尉,仍与不作非泛补授。
左司谏唐煇论列,乞追改之,高宗曰:「既有例,当依例施行」。
席益曰:「此事固有前比,当如圣旨施行;
副尉而烦谏官论执,乞陛下且与允所奏」。
高宗曰:「此小事,非系国体」。
吕颐浩复与席益固请从之说,高宗可之。
当时君相之所重者,谏官之体也。
况今吴端超受要近之职,又非小事,而谏臣已三言之,其为事体孰为轻重乎?
吴国长公主为女夫郑珙陈乞转两官,添差浙东帅司参议给事中贺允中封驳之,高宗曰:「命下逾两旬,郑珙已被受差遣敕矣,乃始封駮转官词头,恐非故事,可谕令书读」。
宰执退,以圣旨谕允中允中申执所见,翌日再进呈,高宗曰:「虽稍后时,所论极有理,当曲从之」。
沈该等曰:「谏行言听,使言者得以自安,此盛德事也」。
今孙珰之命初出,而给事中据理封驳,亦必有故。
且以长公主之请,而视宫邸之使臣又孰为重轻乎?
高庙中兴,规摹足以贻训。
今日臣意陛下必不终徇小人之私请,以遂废国家之公法,是以敢冒死极陈之。
陛下俯从微臣之请,则是转三失而为四美矣。
臣以四美望陛下,伏惟陛下断自圣意,追改吴端除授,免令福过灾生;
更思孙珰无功而为观察使,外议终不以为当,特赐停寝。
如此,则名器无由可轻,纲纪无由可紊,主权无由可亵,陛下之刚健威明、听言纳谏之德一日而耸闻于中外,足以仰承高庙之规摹,不负寿皇之付托,盛美之事,臣岂可不控露愚衷?
冒犯天威,无任激切俟命之至,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